中国驻阿曼大使馆官网提供大使信息、双边关系、经贸往来、领事服务、交流合作、阿曼概况等内容,是中国驻阿曼大使馆的信息发布平台。阿曼是阿拉伯半岛古老的国家之一。公元前2000年已广泛进行海上和陆路贸易活动,并成为阿拉伯半岛的造船中心。公元7世纪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。1624年,建立亚里巴王朝,其势力曾扩张到东非部分海岸和桑给巴尔岛。18世纪中叶,建立赛义德王朝,定国名为“马斯喀特苏丹国”。1507年起,先后遭葡萄牙、波斯和英国的入侵与占领。1920年,阿曼被分为“马斯喀特苏丹国”和“阿曼伊斯兰教长国”。1967年,统一为“马斯喀特和阿曼苏丹国”。1970年7月23日,卡布斯发动宫廷政变,废父登基,宣布改国名为“阿曼苏丹国”并沿用至今。1973年,英国军队撤出阿曼。
阿曼签证:
阿曼常见签证种类主要有:快速商务签证(Express Visa)、亲友访问签证( Relatvies/Friends Visit Visa)、家庭团聚/居住签证(Family Joining/Residence Visa)、工作签证(Employment Visa)等。阿曼签证详细申请要求请见附件之《阿曼签证简介》,相关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阿曼皇家警察总署要求为准。
快速商务签证:有效期6个月,停留期21天,签证费30里亚尔(约合510元人民币),不可延期、过期每天罚款10里亚尔。
亲友访问签证:发给在阿工作的外国人家属或阿曼人的朋友,有效期6个月,停留期3个月,签证费20里亚尔(约合340元人民币),可延期一个月、一次入境有效,过期每天罚款10里亚尔。
家庭团聚/居住签证:发给在阿工作的外国人配偶或21岁以下子女,有效期6个月,停留期2年(可多次出入境),签证费30里亚尔(约合510元人民币)。
工作签证:发给21岁以上在阿工作的外国人,有效期3个月,停留期一般为2年,签证费20里亚尔(约合340元人民币),可延期,多次出入境有效。
注:以上签证收费均为在阿曼申请返签标准。
阿曼签证办理渠道:一是前往阿驻华使馆办理(以快速商务签证为主),二是由在阿个人、单位将申请人资料递交阿移民局,在阿申请“返签”,移民局批准后,在阿个人、单位获得另纸签证后将此签证传真至国内申请人,申请人持护照、签证传真件前往阿驻华使馆办理出境证明,则可前往阿曼;在阿个人、单位应将此签证存于阿边检(Visa Deit),申请人抵境后取得签证原件通关。目前以第二种办理渠道为主。阿对女性公民入境限制较严,不可办理落地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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